“还有20个人,安全区缩到P城了!”

屏幕上一片血红,涛仔的呼吸急促起来,他的角色正趴在草丛里,一动不动,这是他玩《绝地求生》的第137个小时了,可“吃鸡”的次数依然屈指可数——不是因为枪法差,而是因为他有一个致命的秘密。
涛仔是“伏地魔”中的“伏地魔”。
别的玩家趴着是为了阴人,涛仔趴着是为了活着,他可以把一个草丛蹲到地老天荒,直到毒圈逼得他不得不站起来,队友们在语音里咆哮:“涛仔!你倒是开枪啊!”“涛仔!前面有人!”“涛仔!你被包围了!”
涛仔不慌不忙地打开麦克风,用最平静的声音说:“别急,让他们先打。”
这就是涛仔的PUBG哲学——活着比什么都重要。
那天,涛仔像往常一样,跳伞来到了地图边缘的一个小野区,他的策略很明确:搜装备,然后找个草丛趴下,等圈缩到合适的位置再行动,可命运似乎总爱跟老实人开玩笑。
他刚捡到一把突击步枪和二级甲,就听见了脚步声,涛仔立刻蹲下,屏住呼吸,脚步声越来越近——不是一个人,是一整队!
“完了完了完了……”涛仔心里默念。
可他并没有被发现,那一队玩家从他身边跑过,根本没有注意到角落里蜷缩着的涛仔,涛仔的心跳快得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,但他没有动——这是他的本能。
等到那一队人跑远,涛仔长舒一口气,他犹豫了一下,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——跟上去!
于是他像一个幽灵一样,远远地跟在那一队人后面,他们打架,涛仔不参与;他们舔包,涛仔趴着看;他们跑圈,涛仔就远远地追,整整十五分钟,涛仔就像他们的影子,不近不远,若隐若现。
决赛圈了,那一队人只剩两个,涛仔依然活着。
圈缩在了一处山坡上,没有掩体,只有几棵小树,那两个玩家正在跟另一队人对峙,枪声激烈,涛仔趴在一块石头后面,看着这一切。
“打还是不打?”涛仔问自己。
他的手指在扳机上颤抖,这是他有史以来最好的吃鸡机会——只要等两败俱伤之后,他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。
可就在这时,那两个玩家中的一人突然转向涛仔的方向,开了一枪——没打中,但涛仔暴露了!
涛仔大叫一声,抓起键盘就跑,没错,他的角色真的在跑——他太紧张了,按错了键,他的角色从石头后面冲了出来,直接跑向那两个玩家。
“完了完了完了……”
可令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:那两个玩家看到他冲过来,居然慌了,开始疯狂扫射——但一枪都没打中,涛仔的角色在枪林弹雨中狂奔,就像电影里的主角。
“给我死!!!”涛仔怒吼一声,按住鼠标左键不松手。
终于,在角色只剩一丝血的时候,他击倒了那两个人。
涛仔愣了三秒,然后发出一声尖叫:“我吃鸡了!!!”
那是涛仔PUBG生涯中唯一一次并非靠“伏地”赢得的比赛,后来,他把这段录像反复看了几十遍,每次看到自己冲向敌人的那一幕,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。
“涛仔,你那次太猛了!”队友们说。
涛仔谦虚地摆摆手:“哪里哪里,运气好。”
但他心里清楚——趴着不如站起来,躲着不如冲上去。 这个道理,他花了137个小时才明白。
从那以后,涛仔依然会趴着,但他趴着的时候,眼睛里多了一丝杀气,因为他知道,每一个伏地魔心里,都住着一个可以随时站起来的战神。
而属于涛仔的战神,在决赛圈的那个傍晚,终于苏醒了。